长沙鸿业皮肤病专科医院好口碑:梅毒是什么,理解传播途径做好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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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苍白螺旋体(Treponema pallidum)所引起的一种慢性经典的性传播疾病,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并产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

梅毒也可能很多年无症状而呈潜伏状态。

梅毒主要通过性交传染,也可以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而发生胎传梅毒。流行病学梅毒的流行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1949年前我国梅毒的流行很严重,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梅毒发病率高达10%~48%,某些大城市4.5%~10%,某些农村地区为0.5%~3.8%。1962年后我国基本消灭了包括梅毒在内的性病。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对外交流及旅游事业的迅速发展,国内外人员接触的日益增多,梅毒的发病率也逐渐增加,特别是1994年以后增加更快。全国梅毒病例报告数从1994年的4591例增加到2004年的88311例,增加了近20倍。孕妇梅毒的比例也不断上升,

2005年胎传梅毒报道数超过3l82例,较2004年增长56.36%。2004年全国胎传梅毒增幅为76.19%、三期梅毒增幅为53.21%。

梅毒的传染源是梅毒患者,其传染途径如下所述

(一)性接触

这是主要的传染途径。

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后的1年内最具传染性,这些病人的皮肤与黏膜损害表面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在性交过程中很容易通过皮肤和黏膜的损伤处(甚至是很轻微的)传给对方。根据报道,在人类,其半数感染量(ID)约为50条螺旋体。与一期或二期梅毒患者一次性接触后,梅毒的受感染率是30%,并与梅毒螺旋体的量有关。

随着病期的加长,传染性越来越小,至传染后2年,通过性接触一般无传染性。潜伏梅毒患者体内仍有梅毒螺旋体,可不时播散到血液中,因此通过输血仍可发生输血性梅毒,但一般不发生性传播,而潜伏梅毒孕妇仍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

(二)胎传

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感染。

研究证明,在妊娠7周时,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但在妊娠5个月之前,胎儿可不发生感染,可能是由于胎儿还不能发生炎症反应,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虽然通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病期>2年),但妊娠时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未经治疗8年后传染的危险性已非常小。

患早期梅毒的母亲发生流产、死产、胎儿先天性梅毒或新生儿死亡率高;患晚期梅毒的母亲发生胎儿先天性梅毒、死产或流产者较低。

(三)其他

少数可以通过性接触以外的途径传染:直接接触,如接吻、哺乳等;

间接接触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如衣服、毛巾、剃刀、餐具及烟嘴等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或含有梅毒螺旋体的标本时不小心也可受染。

此外,如输血(早期梅毒患者作为供血者)偶尔也可发生传染。通过输血而受染的患者不发生一期梅毒损害,而直接发生二期梅毒。